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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OLLECTIO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属地
全国 · 司法解释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2021-02-26 · 2021-02-26
SHA-256
9df5e0d731a8(前 12 位)
参考来源
https://github.com/LawRefBook/Laws/blob/24f29392293ce672d608e19c2bffff10401fe6a8/%E5%8F%B8%E6%B3%95%E8%A7%A3%E9%87%8A/%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3%80%81%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A3%80%E5%AF%9F%E9%99%A2%E5%85%B3%E4%BA%8E%E6%89%A7%E8%A1%8C%E3%80%8A%E5%88%91%E6%B3%95%E3%80%8B%20%E7%A1%AE%E5%AE%9A%E7%BD%AA%E5%90%8D%E7%9A%84%E8%A1%A5%E5%85%85%E8%A7%84%E5%AE%9A%EF%BC%88%E4%B8%83%EF%BC%89%282021-02-26%29.md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2021年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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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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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条文 |罪名 |
|-----|-----|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 |妨害安全驾驶罪 |
|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条)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取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罪名) |
|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 |危险作业罪 |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 |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六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取消生产、销售劣药罪罪名) |
|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条) |妨害药品管理罪 |
| 第一百六十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八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 (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 |
|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三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商业秘密罪 |
|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七条)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
|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袭警罪 |
|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 |冒名顶替罪 |
|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 |高空抛物罪 |
|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 |催收非法债务罪 |
| 第二百九十九条 (《刑法修正案(十)》)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取消侮辱国旗、国徽罪罪名) |
|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
| 第三百零三条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六条)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
| 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八条)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
| 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九条)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
|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 |
|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 陆生野生动物罪 |
|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条)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
| 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取消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名) |
| 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
| 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四条)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
|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取消食品监管渎职罪罪名) |
<!-- TABLE END -->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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