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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OLLECTIO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属地
全国 · 司法解释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2024-01-30 · 2024-01-30
SHA-256
2d0609569e43(前 12 位)
参考来源
https://github.com/LawRefBook/Laws/blob/24f29392293ce672d608e19c2bffff10401fe6a8/%E5%8F%B8%E6%B3%95%E8%A7%A3%E9%87%8A/%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3%80%81%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A3%80%E5%AF%9F%E9%99%A2%E5%85%B3%E4%BA%8E%E6%89%A7%E8%A1%8C%E3%80%8A%E5%88%91%E6%B3%95%E3%80%8B%E7%A1%AE%E5%AE%9A%E7%BD%AA%E5%90%8D%E7%9A%84%E8%A1%A5%E5%85%85%E8%A7%84%E5%AE%9A%EF%BC%88%E5%85%AB%EF%BC%89%282024-01-30%29.md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2024年1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2024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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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法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修改: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三条)的罪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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