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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属地
全国 · 司法解释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
SHA-256
139c406e1803(前 12 位)
参考来源
https://github.com/LawRefBook/Laws/blob/24f29392293ce672d608e19c2bffff10401fe6a8/%E5%8F%B8%E6%B3%95%E8%A7%A3%E9%87%8A/%E6%9C%80%E9%AB%98%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5%B3%E4%BA%8E%E4%BF%AE%E6%94%B9%E3%80%8A%E5%85%B3%E4%BA%8E%E5%AE%A1%E7%90%86%E6%8E%A9%E9%A5%B0%E3%80%81%E9%9A%90%E7%9E%92%E7%8A%AF%E7%BD%AA%E6%89%80%E5%BE%97%E3%80%81%E7%8A%AF%E7%BD%AA%E6%89%80%E5%BE%97%E6%94%B6%E7%9B%8A%E5%88%91%E4%BA%8B%E6%A1%88%E4%BB%B6%E9%80%82%E7%94%A8%E6%B3%95%E5%BE%8B%E8%8B%A5%E5%B9%B2%E9%97%AE%E9%A2%98%E7%9A%84%E8%A7%A3%E9%87%8A%E3%80%8B%E7%9A%84%E5%86%B3%E5%AE%9A.md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21年4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5次会议通过

2021年4月15日 施行

<!-- INFO END -->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5次会议决定,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作如下修改:

自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数额标准不再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

本决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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