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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OLLECTION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属地
全国 · 部门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2009-03-29 · 2009-03-29
SHA-256
e15fda1c06a3(前 12 位)
参考来源
https://github.com/LawRefBook/Laws/blob/24f29392293ce672d608e19c2bffff10401fe6a8/%E9%83%A8%E9%97%A8%E8%A7%84%E7%AB%A0/%E4%BA%BA%E5%8A%9B%E8%B5%84%E6%BA%90%E7%A4%BE%E4%BC%9A%E4%BF%9D%E9%9A%9C%E9%83%A8/%E5%85%B3%E4%BA%8E%E8%81%8C%E5%B7%A5%E5%85%A8%E5%B9%B4%E6%9C%88%E5%B9%B3%E5%9D%87%E5%B7%A5%E4%BD%9C%E6%97%B6%E9%97%B4%E5%92%8C%E5%B7%A5%E8%B5%84%E6%8A%98%E7%AE%97%E9%97%AE%E9%A2%98%E7%9A%84%E9%80%9A%E7%9F%A5%282009-03-29%29.md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劳社部发[2008]3号

<!-- INFO END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三、其他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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