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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党委会议事规则_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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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 1 — 中共A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鄂A党发〔2026〕44 号 关于印发《A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 议事规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出资企业党组织、集团公司机关党委: 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现将《A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会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A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6 年6 月11 日 ===PAGE 2=== — 2 — A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党委 决策机制,规范党委集体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 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省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进一 步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以下原 则: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 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 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PAGE 3=== — 3 — (二)坚持依法合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党委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或决策。其中: 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 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三)坚持科学决策,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 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 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 科学性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失误风险,提高决 策效率。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会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 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要求,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事项总 结作出结论性意见。 (五)坚持从严管党治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 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 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接受 监督,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集团公司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 ===PAGE 4=== — 4 — 向职责。党委议事范围分为党委决定事项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 项两类: (一)涉及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党章党规 明确规定应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由党委作出决定。 (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 董事会按程序决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点履行把关定向职责, 前置研究意见不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 第四条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重点把握 “四个是否”要求: (一)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 (三)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如集团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授权管理制度, 以制度化的方式明确将其中某一或某些事项的决策权授予董事 长或总经理行使的,该事项不再作为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按 照授权决策程序执行。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机制,明确授权事项的调整程序,确保授权调整有据可依、有章 可循。 ===PAGE 5=== — 5 — 第五条党委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进一 步发挥以下作用: (一)党委应当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重点 审查授权事项的合理性、授权范围的适当性、授权对象的胜任性, 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 (二)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 研究;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可视议 题内容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或列席。 (三)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 决策前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 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其他重要议题,也应当听取相关党委委 员的意见。 (四)因工作特殊需要,党委书记、董事长或专职副书记可 根据议题内容参加或者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三章决策前协商和酝酿 第六条党委会应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交党委会会议审 议的重要议题,事先应当组织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第七条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在 ===PAGE 6=== — 6 — 完成前期论证、方案初步形成后提交党委会研究。总经理办公会 可根据需要先行讨论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或建议方案,但总经理 办公会的讨论意见不作为党委会前置研究的必要条件,党委会应 独立履行把关定向职责。讨论下级党组织有关重要问题时,一般 应当事前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提交党委会会议前置讨论的事 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应当充分酝酿,事先征求有关部门 意见。 第八条需要提交党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 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党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 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 随时召开。党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 党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第十条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 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会议出席 人员为集团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高管等非党委成员列席党 委会。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 席人员可以对讨论的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无表决 权。 ===PAGE 7=== — 7 — 第十一条召开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 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 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 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二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程序如下: (一)确定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委员提出,综合办 公室(党委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报请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 副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由相关部室调查研 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 调,最后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党委会会议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 (二)会议准备。党委会会议的议题和召开时间应当提前通 知各位党委委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党委会会议的召开 时间和议程安排应至少提前1 天通知各位党委委员和列席会议 的同志。 议题材料由议题承办部门负责起草,要求主题突出、意见清 晰、表达准确、文字精炼,正文篇幅不超过2500 字。议题提交 前应当完成相关工作:深入进行调研和专题研究,必要时进行专 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完成决策所需的全部前期流程并完 ===PAGE 8=== — 8 — 善资料;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暂缓上会。 议题材料经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 由议题承办部门于会前2 个工作日提交正式材料至综合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涉及保密事项的会议材料,会议期间发放,会 后及时收回。 (三)会议讨论。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一般程序为: 议题承办部门作简要汇报,一般不超过6 分钟;到会党委委员就 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召集人集中讨论情况,党委会集体决策; 有表决事项的,按规定进行表决。会议召集人集中党委委员讨论 意见时,应当注意考虑和采纳列席人员的建议。党委会讨论和决 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提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表明个人态度;对重要问题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不同意见双方 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 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因 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提出书面意见。 (四)会议决定。党委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时,在充分发扬 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 据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 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 ===PAGE 9=== — 9 — 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结果应当由会 议召集人当场宣布。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凡属重大原则问题,每位党委委员都要作出明确表态。推荐、 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党委委员应当逐一发表同 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书记应当最后表态。如拟 定人选被否决,应当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提交会议研究。 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党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如涉及需要回避情形的,有 关党委委员应当回避。 (五)形成纪要。党委会作出的各项决策,会后要及时印发 《会议纪要》或形成文件,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 记签发,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实施要求: (一)前置研究讨论 党委对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按 照本规则和相关程序召开党委会会议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党委前 置研究意见不等同前置决定,不能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应重点把握“四个是否”要求,从政治关、 政策关、程序关进行把关定向。党委对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研究提出明确不同意的审议意见的,该事项不提交董事 ===PAGE 10=== — 10 — 会决定。 (二)会前沟通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外部 董事、职工董事等提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动议或者研究提出工 作建议。特别重大或者复杂敏感的事项,应当经党委书记、董事 长与总经理等沟通后启动。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 估的基础上,一般由经理层研究拟订建议方案。根据需要,也可 以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拟订建议方案。 建议方案一般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有关领导人 员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共识。 召开党委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意见。 董事会会议前,进入董事会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经理 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受党委委托,就党委意见和建议方案与董事 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视议题内容听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意 见。对建议方案出现重大分歧的一般应当暂缓上会。 (三)会上表达意见 董事会会议审议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本企 业其他党员必须按照党委会议形成的意见发表意见,不得擅自改 变党委的意图。 ===PAGE 11=== — 11 — (四)会后报告与跟踪调整 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及时向党委报告决 策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中的重要问题。对暂缓上会或者董事会会 议表决未通过的方案,应当加强分析研究和沟通协调,按程序调 整完善。需要对建议方案作重大调整的,党委应当再次研究讨论。 第十四条对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 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者党委会其 他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五章决策执行 第十五条凡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委员按 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党委委员 对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也 不得在行动上违背决定要求。 党委委员要督促各分管部室认真执行党委会决定,并协调解 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 委会报告。 第十六条凡属应当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 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或者改变集 ===PAGE 12=== — 12 — 体作出的决定,坚决反对选择性执行或者变相打折扣执行。对执 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改变的事项,应重新按程序 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强化党委在执行环节的责任担当。党委要支持总 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保障经理层 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 及时向党委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中的重要问题。党委书 记、董事长要加强与总经理的沟通,掌握决策执行和生产经营情 况,提供指导支持。党委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企业中心 工作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 处。 第十八条各部室应当按照党委会会议纪要作出的决策抓好 落实。对于重大决定事项,相关部室应当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集团 党委报告。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对有关决定事项的落 实进行检查督办,定期汇总,向集团党委报告。 第六章监督和纪律 第十九条党委会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领导和监督,并接 受省纪委监委和集团纪委监督,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 督,接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集团党委要完善 ===PAGE 13=== — 13 —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构建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审 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的监督格局。要强 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突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 把手”的监督管理。内部审计、财会监督和内控风险管理情况要 向党委报告并抄送纪检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要制定全面从严治 党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 次专题会议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 履行直接责任,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 岗双责”。党委应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净化企业政治生 态。 第二十一条党委书记应当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 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带头落实加强对“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其他党委委员 监督。其他党委委员应当支持党委书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委 书记对其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成员应当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 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第二十二条党委会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对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讨论情况以及会 议决议、决定等,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泄露。 ===PAGE 14=== — 14 —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在集团党委,具体解 释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A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鄂A党发〔2023〕16 号)同时废止。 A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26 年6 月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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