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RAGFlow导入」分类 · 返回搜索

REFERENCE COLLECTION

/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_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_的通知3338

属地
未分类 · RAGFlow导入/经济金融与市场监管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RAGFlow:国家法律法规-2
SHA-256
2b39bc80c56f(前 12 位)
参考来源
—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第二十七条  对不执行本规定,造成空白证书丢失、被盗的发证机构,将按照外经贸部《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1999〕外经贸配管函字第68号)进行处罚。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一:进出口许可证书申领表申请单位:┏━━━━━━━┯━━━━━━━━━┯━━━━━━━━━━━┯━━━━┓┃   证书类别   │   当年使用份数   │下年度需要份数│ 备  注 ┃┠───────┼─────────┼───────────┼────┨┃│││ ┃┗━━━━━━━┷━━━━━━━━━┷━━━━━━━━━━━┷━━━━┛申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附表二:纺织品出口证书申领表申请单位:申请日期:┏━━━━━━━━━━━━━━━━┯━━━━━━━━┯━━━━━━━━┓┃证书种类│ 申领份数 │ 备 注 ┃┠────────────────┼────────┼────────┨┃美国许可证││┃┠────────────────┼────────┼────────┨┃加拿大许可证││┃┠────────────────┼────────┼────────┨┃挪威许可证││┃┠────────────────┼────────┼────────┨┃欧盟许可证││┃┠────────────────┼────────┼────────┨┃欧盟产地证││┃┠────────────────┼────────┼────────┨┃欧盟丝麻许可证││┃┠────────────────┼────────┼────────┨┃欧盟丝麻产地证││┃┠────────────────┼────────┼────────┨┃欧盟手工制品证││┃┠────────────────┼────────┼────────┨┃土耳其许可证││┃┠────────────────┼────────┼────────┨┃土耳其产地证││┃┠────────────────┼────────┼────────┨┃土耳其丝麻许可证││┃┠────────────────┼────────┼────────┨┃土耳其丝麻产地证││┃┠────────────────┼────────┼────────┨┃土耳其手工制品证││┃┠────────────────┴────────┴────────┨┃申报份数合计:┃┗━━━━━━━━━━━━━━━━━━━━━━━━━━━━━━━━━━┛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经办人:联系电话:主管处长:单位盖章:附表三:许可证书签收单收货单位:┏━━━━┯━━━━┯━━━━┯━━┯━━━━━┯━━━━━┯━━━━━━┓┃收货日期│证书种类│收到箱数│箱号│起止流水号│验收人签字│主管处长签字┃┠────┼────┼────┼──┼─────┼─────┼──────┨┃││││││┃┠────┼────┼────┼──┼─────┼─────┼──────┨┃││││││┃┠────┼────┼────┼──┼─────┼─────┼──────┨┃││││││┃┠────┼────┴────┴──┴─────┴─────┴──────┨
┃││││││ ┃┠────┼────┼────┼────┼────┼─────┼───┨┃││││││ ┃┠────┼────┼────┼────┼────┼─────┼───┨┃││││││ ┃┠────┼────┴────┴────┴────┴─────┴───┨┃核查情况│┃┠────┴────┬─────────┬────────┬─────┨┃核查人签字││ 处长签字 │┃┗━━━━━━━━━┷━━━━━━━━━┷━━━━━━━━┷━━━━━┛说明: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许可证局,一份由发证机关留存。endprint

讨论 ·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