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 COLLECTION
/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4997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EM class=e1>来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EM> <EM class=e2>发布时间:1995-04-01 </EM>(1995年4月1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管〔1995〕第241号公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秩序地发展出口贸易,改进对主动配额商品的出口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主动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管理,是国家对部分出口商品进行数量控制的措施。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称为主动配额商品(以下简称配额商品)。第三条 配额商品均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前提下全球或重点国别(地区)配额管理。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况实行配额管理:1、我在国际市场或某一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出口商品;2、外国要求我主动限制的商品;3、国外易进行市场干扰调查、有反倾销投诉迹象以及已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商品。第五条 目前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共54种(见附件1),其中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共12种)配额管理规定另行规定。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统一领导配额商品的出口管理工作。制订和颁发配额商品出口管理法规及配额管理商品目录;协调解决配额商品出口工作中的问题;负责配额的分配、调整并监督配额的使用情况;授权配额商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部门;对各地、各协调单位涉及配额管理、协调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章出口。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以下简称"各地外经贸说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配额商品出口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外经贸部授权签发有关配额商品出口许可证;审核本地区出口企业的配额申请并汇总上报外经贸部;按外经贸部下达的配额总量,在本地区内进行配额的二次分配;负责在本地区配额总量内的配额调剂;管理和督促检查本地区出口企业的配额使用情况并负责本地区配额商品的出口统计工作。第八条 中国海关对配额商品的出口实行监管,凭有效的出口许可证查验放行货物。第九条 各进出口商会负责配额商品出口的协调工作。输港澳的部分配额商品暂授权有关港澳代理机构承担部分协调工作。负责配额商品出口协调工作单位,以下简称为协调单位。第三章 出口许可证管理 4、临时调整的配额不作为下年度配额基数。5、年度配额和调整增加的配额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第十七条 为鼓励配额商品新品种的开发,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配额使用效益,并给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提供竞争机会,外经贸部每年安排部分配额进行招标,具体做法按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第十八条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配额商品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本企业生产的出口商品的配额,须报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定后上报外经贸部,外经贸部依据其立项审批时批准的合同、实际生产能力及本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其配额。配额的申请与分配时间同上。第六章 奖惩第十九条 对严格执行本规定而又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1、发展高档产品出口成绩显著,售价高、信誉好;2、开发新品种出口成绩显著,效益和对外信誉好;第二十条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处罚:1、对擅自超用配额的出口企业,将按多占配额加倍扣罚出口企业下年度配额并通报批评。对超配额发证或无配额发证的签证机构,将酌情通报批评直至吊销发证权。2、对售价低于协调价的出口企业,将酌情减少其相应商品下年度配额。3、对私自更改、伪造倒卖出口许可证者,依法从严惩处直至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4、对逃避配额管理,以各种名义冲击实行配额的国家和地区者,一经查实,将按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5、对违反本规定而出口的货物,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罚款或没收货物的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配额管理的各项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力求透明度高,规范性强,防止主观随意性。外经贸部和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人员应接受监督,如有以权谋私、违反本规定者,经调查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各出口企业均应安排足够人员专司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第二十三条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外经贸部备案。第二十四条 需要协调的出口商品,统一由各进出口商会协调。经营配额商品的企业应参加有关进出口商会。具体协调办法,由各进出口商会制订,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外经贸部备案后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附件:1、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录2、一九九 年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申请表附件1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录(54种,括号内为实行主动配额的国家和地区)1、烟花爆竹(美国、日本、港澳)2、芦笋罐头(欧共体、港澳)3、水煮笋(全球;其中:日本为主销市场)4、红小豆(日本)5、高梁(日本、东南亚)6、薇菜干(日本)7、栗子(全球;其中:日本、港澳、东南亚单列)8、大蒜(已招标)9、芝麻(日本)10、荞麦(日本)11、蜂蜜(已招标)12、薄荷脑油(已招标)13、苇及苇制品(全球;其中:日本为主销市场)14、蔺草及制品(已招标)15、阿拉伯袍裤(中东六国)16、磷片石墨(日本)17、肝素钠(欧共体、港澳、美国)18、鲜蜂王浆(已招标)19、半夏(日本)20、槐米(日本)21、桐木及板材(日本)22、棉漂布(已招标)23、棉涤纶漂布(已招标)24、联苯双脂(韩国、东南亚)25、甘草制品(已招标)26、糖醛(醇)(欧共体、日本)27、地毯(已招标)28、硅锰合金(日本、港澳)29、蕉柑(东南亚)30、冻兔肉(欧共体、港澳)31、梭子蟹(日本)32、虫草(港澳)33、菊花(港澳)34、黄芪(港澳)35、当归(港澳)36、枸杞(港澳)37、党参(港澳)38、苎麻纱(含混纺)(包括纱、条、球、精干麻)(已招标)39、苎麻坯布(含混纺)(已招标)40、卫生纸(港澳)41、蘑菇罐头(全球)42、盐水蘑菇(全球;其中:港澳为主销市场)43、活猪(港澳)44、活牛(港澳)45、活羊(港澳)46、活禽(港澳)47、冻猪肉(港澳)48、冻牛肉(港澳)49、冻羊肉(港澳)50、冻家禽(港澳)51、活水产品(港澳)52、鲜水果(港澳)53、鲜蔬菜(港澳)54、皮蛋(港澳)注:以上第43至54为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其配额管理办法详见外经贸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一九九 年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申请表申请单位┌────┬────┬────┬────┬────┬────┬────┐│商品│单位│出口国别│年度配额│截止 月│申请│备注││名称││││出口实绩│增加配额││├────┼────┼────┼────┼────┼────┼────┤││││││││├────┼────┼────┼────┼────┼────┼────┤││││││││├────┼────┼────┼────┼────┼────┼────┤││││││││├────┼────┼────┼────┼────┼────┼────┤││││││││├────┼────┼────┼────┼────┼────┼────┤││││││││├────┼────┼────┼────┼────┼────┼────┤││││││││├────┼────┼────┼────┼────┼────┼────┤││││││││├────┼────┼────┼────┼────┼────┼────┤││││││││├────┼────┼────┼────┼────┼────┼────┤││││││││├────┼────┼────┼────┼────┼────┼────┤││││││││├────┼────┼────┼────┼────┼────┼────┤││││││││├────┼────┼────┼────┼────┼────┼────┤││││││││├────┼────┼────┼────┼────┼────┼────┤││││││││├────┼────┼────┼────┼────┼────┼────┤││││││││└────┴────┴────┴────┴────┴────┴────┘endprint
讨论 ·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