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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COLLECTION

/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机械工业技术底图缩微工作暂行管理办法5390

属地
未分类 · RAGFlow导入/行政与公共治理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RAGFlow:国家法律法规-2
SHA-256
2ff46dc27a70(前 12 位)
参考来源
—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第七条  部办公厅将根据建立缩微中心的总体布局,对申请建立缩微中心的单位派出专家组进行资格论证,由部办公厅审批。第八条  缩微中心由部颁发《缩微许可证》和"缩微标记符号",正式开展缩微业务工作。第四章  缩微中心的职责与管理第九条  缩微中心对外承担缩拍任务,应本着非盈利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价格参考见附表二)。第十条  对送缩单位的技术底图,认真履行清点及交接手续,填写《技术底图缩拍清单》(附表三)。第十一条  确保送缩单位的技术底图的完整与安全,防止损坏与丢失。保守技术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第十二条  不得摘抄借阅、查看技术底图内容,无关人员严禁出入缩微操作间。第十三条  缩微后的胶片,要按规定专库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外出或转借他人。缩微中心的废胶片,要定期清理销毁,不得随意乱扔。第十四条  技术底图缩拍完毕后,应及时填写《技术底图及缩微品移交清单》(附表四),将缩微品及技术底图一并退回送缩单位,不得擅自留存、转让或复制。第十五条  缩微中心允许送缩单位在拍摄本单位技术底图时进行监拍。缩微中心应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十六条  部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缩微中心的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背本章规定的,部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缩微中心资格;对出现失、泄密情况给送缩单位造成损失的,部将协助送缩单位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第五章  技术底图的销毁第十七条  技术底图在部确定的缩微中心缩拍后,档案部门可向本单位写出技术底图销毁报告,并填写《技术底图销毁登记表》(附表五)附技术底图销毁清册,报本单位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批准后即可销毁。第十八条  销毁技术底图要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第十九条  技术底图销毁报告、销毁登记表、销毁清册,要归档长期保存。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机械部办公厅负责解释。附表一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1.档案管理机构、科(室)设置、人员编制及分工情况;2.现有缩微设备清单;3.缩微工作操作间及专用库房面积;4.从事缩微工作的人员数量,操作技能情况;
5.缩微工作已建立了哪些规章制度。附表二:价格参考表价格参考表┍━━━━━━━━━━┯━━━━━━━━━━━━┯━━━━━━━━━━┑│   \\品种 ││││\   价格  \  │银盐胶片│重氮拷贝片││名称\\│││┝━━━━━━━━━━┿━━━━━━━━━━━━┿━━━━━━━━━━┥│35mm卷片│0.54~0.63元(每张)│85元(每卷)│┝━━━━━━━━━━┿━━━━━━━━━━━━┿━━━━━━━━━━┥│16mm卷片│0.08元(每张)│40元(每卷)│┝━━━━━━━━━━┿━━━━━━━━━━━━┿━━━━━━━━━━┥│平片│8.50元(每张) │1.20~1.70元(每张)│┝━━━━━━━━━━┿━━━━━━━━━━━━┿━━━━━━━━━━┥│开窗卡│1.51~2.00元(每张) │0.90元(每张)  │┕━━━━━━━━━━┷━━━━━━━━━━━━┷━━━━━━━━━━┙注:国产开窗卡纸1.50元,进口开窗卡纸2.00元。附表三:技术底图缩拍清单技术底图缩拍清单┍━━━━━━━━┯━━━━┯━━━┯━━━┯━━━━━━━┯━━━━┑│送缩单位   │项目名称│原密级│现密级│数量│所属年代│┝━━━━━━━━┿━━━━┿━━━┿━━━┿━━━━━━━┿━━━━┥││ │ │ │A0: │ │││ │ │ │A1: │ │││ │ │ │A2: │ │││ │ │ │A3: │ │││ │ │ │A4: │ │││ │ │ │A5: │ │││ │ │ │合计: │ │┝━━━━━━━━┿━━━━┿━━━┿━━━┿━━━━━━━┿━━━━┥│技术底图纸质情况│││││ │┝━━━━━━━━┿━━━━┿━━━┿━━━┿━━━━━━━┿━━━━┥│送缩单位情况说明│││││ │┝━━━━━━━━┿━━━━┿━━━┿━━━┿━━━━━━━┿━━━━┥│缩微中心情况说明│││││ │┝━━━━━━━━┿━━━━┿━━━┿━━━┿━━━━━━━┿━━━━┥│   送缩单位│││││ ││  联系人签字│││││ ││盖章│││││ │┝━━━━━━━━┿━━━━┿━━━┿━━━┿━━━━━━━┿━━━━┥│   缩微中心│││││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备注│││││ │┕━━━━━━━━┷━━━━┷━━━┷━━━┷━━━━━━━┷━━━━┙附表四:技术底图及缩微品移交清单技术底图及缩微品移交清单┍━━━━━━━━┯━━━━━┯━━━━┯━━━━┯━━━━┯━━━━┑│技术底图项目名称││总计数量│ │所属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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