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RAGFlow导入」分类 · 返回搜索

REFERENCE COLLECTION

/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办法_试行_4008

属地
未分类 · RAGFlow导入/劳动社会与教育卫生
效力状态
待核验
版本/修订
RAGFlow:国家法律法规-2
SHA-256
ff1e554a4555(前 12 位)
参考来源
—
本文来自 LawRefBook 参考法规库(非官方源),仅供检索参考;如需权威文本请对照官方链接。
正文全文
(六)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之后,财会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结算制度,恰当地选用结算方式及时进行款项结算并确保结算的正确无误;(七)是否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设置会计科目、帐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规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第十六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产品成本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进行成本预测;成本预测的依据是否可靠、完整,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二)产品成本计划是否与利润、销售、生产等项计划和有关技术经济定额相互衔接、协调,保持先进、合理的水平,并进行指标分解,层层落实;(三)是否建立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形成纵横相连的成本控制网络;(四)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准确计量验收,健全原始记录和先进、合理的技术经济定额;(五)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都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所有的原始记录是否由专人复核;(六)是否正确研究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归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第十七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期间费用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期间费用项目开支计划、预算、定额,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计划、预算和定额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二)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期间费用是否事先提出申请,财会部门对照开支标准、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开支;(三)使用经费的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会部门的审查、稽核、记帐是否由不同人分管;(四)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并按规定程序经开支部门、单位主管人员审批,财会部门审核无误;(五)经审核后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及时、正确入帐,并于期末全部结转"本年利润"帐户;(六)是否通过检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揭示差异,分析原因,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第十八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利润形成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事先编制年度利润计划,并以此为依据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实施措施;利润计划控制的依据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学,计算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二)利润形成是否有严格、合理的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三)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是否负责日常核算和期末结帐的审核,财会部门是否按规定的会计组织核算程序,及时、正确地进行帐务处理,并核查其执行情况。
endprint
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办法(试行)<EM class=e1>来源:&#x56fd;&#x5bb6;&#x6559;&#x80b2;&#x59d4;&#x5458;&#x4f1a; </EM>
									<EM class=e2>发布时间:1997-12-01 </EM>(1997年12月3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审〔1997〕2号公布)第一条  为了规范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所属、所办或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公司和各种经济实体(以下简称企业)。教育系统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可依照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教育系统审计机构依法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第四条  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明确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减少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第五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一)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二)货币资金业务是否都由领导审批授权;(三)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是否经过严格审核;(四)收、付款业务是否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五)会计与出纳是否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是否定期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稽核人员是否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六)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是否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是否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七)是否周密地计划预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第六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存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一)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二)存货的购入、发出是否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三)存货的办理过程中是否经过采购计划、销售计划、合同、入库单、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四)存货购销是否与对方签订有效的经济合同;

讨论 ·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