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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

编号
珠府规备字〔2020〕 4号
属地
广东 · 政府规章
发布机构
广东省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09
效力状态
待核验
SHA-256
5c9b069701bd(前 12 位)
来源官网
https://www.gdpc.gov.cn/bascdata/nfrr/law-rule!noSession_getById.gx?id=0194f8f0-63d2-4fb4-8e59-d55e4ff34704
效力状态默认「待核验」,表示已采集、尚未完成逐条核验,请以原文为准。
正文全文
第127 号

经2020 年1 月9 日九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62 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

府令第98 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 长

2020 年1 月21 日

— 1 —
关于废止《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
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珠

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 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办公室,珠海警备区,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有关单位,中

央和省属驻珠海有关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1 月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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