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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继标、寇武江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编号
—
属地
河南 · 人事任免决定
发布机构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9-24
效力状态
待核验
SHA-256
719c8ffcd431(前 12 位)
来源官网
https://www.henanrd.gov.cn/2026/09-24/246378.html
效力状态默认「待核验」,表示已采集、尚未完成逐条核验,请以原文为准。
正文全文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继标、寇武江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2026年9月2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继标、寇武江因年龄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继标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寇武江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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