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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编号
—
属地
河南 · 人大会议决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5-01-21
效力状态
待核验
SHA-256
9417461f904b(前 12 位)
来源官网
https://www.henanrd.gov.cn/2025/01-21/213811.html
效力状态默认「待核验」,表示已采集、尚未完成逐条核验,请以原文为准。
正文全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段文龙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聚焦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推进高质效检察管理,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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